年产200套热解环保设备及验证实验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河南北工
2023-11-06 1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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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年产200套热解环保设备及验证实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年产200套热解环保设备及验证实验项目位于焦作市修武县修武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源路西段南侧,投资10000万元,租赁河南百特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院内1号车间进行生产,1号车间占地面积约32988m2,建筑面积32988m2,为现有空厂房。项目主要进行裂解、生物质碳化、纸浆模塑设备的生产,以及产品运行效果的演示。

工艺流程为:①纸浆模塑设备制造:外购压力机机台、铝模具、多关节机器人、设备钣金机壳→组装→调试→成品包装;②裂解、碳化设备制造:外购原材料(钢板、槽钢、法兰)→质量检测→切割→坡口加工→卷圆→折弯→纵缝焊接→铆接→校圆→钻孔、组对、焊接→刷涂保温层→组装→喷砂→调漆、喷漆、晾干、烘干→成品包装;③纸浆模塑:调浆→热压定型→切边→包装入库;④裂解:进料→加热→裂解→冷却出料→裂解不凝气处理及利用→包装入库;⑤生物质碳化:供料→碳化→冷却出炉→包装入库。

主要设备为折弯机、摇臂钻床、磁座钻、锯床、等离子数控割床、空气等离子切割机、数控坐标式等离子切割机、型材切割机、龙门数控光纤激光切割机、半自动切割机、火焰切割机、二氧化碳保护焊接机、手工电弧焊机、氩弧焊机、埋弧自动焊机、法兰自动焊机、MIG焊机、焊条烘干机、保温储藏箱、卷板机、空气压缩机、数控平台弯管机、碳弧气刨、自调式滚轮架、起重机、搅拌机、环保设备等。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的安装。

(二)营运期

1、废气处理措施分析

切割、焊接、气刨工序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密闭喷砂房,喷砂粉尘经集中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

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

本项目建设全密闭负压上送风下抽风式喷漆房和烘干房,调漆、喷漆、喷枪清洗工序均位于喷漆房内,晾干(烘干)工序位于烘干房内,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纸盒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干式过滤装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漆雾排放速率及浓度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1/1951-2020)表1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第162号)。

本项目危废间存有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辅料库存有漆料、矿物油等含VOCs的原料,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裂解油燃烧、含油废水燃烧、裂解不凝气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低氮燃烧+文丘里除尘洗涤器+双碱法脱硫+SCR脱硝+RCO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均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第162号)。

工程设计裂解油储存储罐内,通过密闭管道及具有自封功能的加油枪将裂解油输入油罐车,并在加油枪处安装有油气回收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对油品装卸过程有机性挥发气体的回收率达90%以上,同时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规范装卸工人操作水平,减少成品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炭黑出料包装、钢丝出料打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满足《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

木煤气燃烧废气经引风机引至“低氮燃烧+滤筒除尘器+SCR脱硝”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速率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满足《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

食堂油烟收集并经净化处理后引至专用烟道排放,排放口朝向及距离远离居民区,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饮食单位油烟排放浓度≤1.5mg/m3、油烟去除率90%)。

2、废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纸浆模塑设备冲洗废水经“微滤+沉淀”处理后进入修武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修武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项目各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采取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风机的入口设消音器,风管上设置补偿节来降低振动产生的噪声。经预测,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运行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年产200套热解环保设备及验证实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工程选址符合《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调整)》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选址可行。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工艺技术及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事故可接受,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因此,在严格实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条件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影响的公众和关心项目的公众

2、主要事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北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修武县修武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源路西段南侧

联系人:李泓博

联系电话:18569981791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南嘉禾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怡乐商务A座808室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371-56027526

联系邮箱:hnjhgk@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QbCKqDrD7J5XnKjamRvQ

提取码:wcb0

河南北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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